:::
主內容區域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 115 年 7 月 20 日府社團字第 1150195494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獎項貴校如有意願申請,請於 115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前將符合遴選標準之相關資料彙整後,寄(送)至本局辦理,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辦理。 |
| 三、 | 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志工總會徐連珠承辦人,聯絡電話:(07)7611018 。 |
| 四、 | 檢附該會函文及實施計畫(含推薦表)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