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4 年國民中學教師聯合甄選作業時程表辦理。 |
二、 | 旨揭甄選複試作業說明如下: |
(一) | 複試: 114 年 6 月 29 日(星期日)假本市私立新興高中(桃 園市八德區永豐路 563 號)及市立永豐高中(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 609 號)舉行,請試務工作人員於當日上午 6 時 50 分前完成報到。 |
(二) | 工作人員講習: 114 年 6 月 28 日(星期六)上午 10 時至 12 時, 假本市私立新興高中(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 563 號)科技大樓 5 樓辦理。請試務工作人員於當日上午 9 時 30 分至 9 時 50 分完成報到。 |
三、 | 本案工作人員須親自參與上開講習及試務工作,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並請服務單位核予複試相關工作人員於上開工作日期間覈實公假登記。 |
四、 | 另請服務單位協助加強宣導已支領工作費者,以公假登記並不得支領差旅費及補休。 |
五、 | 上開工作人員如欲將車輛停放至新興高中,請出示本公文電子或紙本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