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8 年 4 月 18 日客會文字第 1086100535 號函暨本局 108 年 3 月 19 日桃教小字第 1080021677 號函辦理。
二、查「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第 11 條及第 12 條規定,受補助學校每校(園)每月傳送一次日常班級教學、師生自然使用客語等影片至指定 YouTube 網頁分享,並彙整成期中報告送客家委員會撥付第 2 期補助款。
三、復查該會「107 學年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影片成果分享須知規範」第 2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平時成果分享:每校(園)每月傳送 1 次現場教學活動影片(至少 30 分鐘);計畫期末成果:於學年末提報成果報告並傳送 30 分鐘成果影片。
四、有鑑於部分學校反映每月傳送ㄧ次客語影片造成行政困擾,為減輕學校行政作業並提升學校申辦意願,簡化相關行政措施,細部規定如下:
(一)107 學年度:
1、期中報告:每月上傳成果影片如有困難之學校,可改採每月提供至少 2 張照片(含圖說)辦理。
2、期末成果報告:提供 30 分鐘影片部分,亦可提供 1 至 2 張照片(含圖說)辦理。
(二)108 學年度:
1、期中報告:每月以上傳成果影片或提供至少 2 張照片(含圖說)等 2 種方式,由學校擇ㄧ辦理。
2、期末成果報告:提供書面成果報告,或提供 30 分鐘成果影片代替。前開 30 分鐘影片學校可選擇某一教學片段或活動原始內容即可,且無須特別拍攝剪輯、後製。
五、請貴校(園)於 108 年 4 月 30 日前至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站( http://school.hakka.gov.tw )申請旨揭計畫,將申請相關文件(申請表、計畫書、概算表及聲明書)於該網站下載列印並經主管核章後,紙本寄(送)本局辦理初審;並在網頁下方點選「送出資料」鍵,俾利本局彙整。
六、 107 年度已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者請用舊有帳號密碼登錄網站, 108 年度新申請學校,則請電洽本局(承辦人:商借教師謝承祐),俾協助提供帳號密碼。
七、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請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類項下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