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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輔導組 - 舊資料-研習進修 | 2019-04-16 | 點閱數: 338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8 年 4 月 9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081008865 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係為協助教師針對數學學習準備不足之學生,藉由有趣的數學活動,奠立其學習數學的先備經驗,提高學習意願,並經由數學義診系統,診斷學生學習數學的問題,給予適當輔導,以提升學習數學的成效;另透過培養數學活動師、數學義診師與數學輔導團、數學亮點基地學校結合,具體協助學生學好數學。
三、申請辦法與資格:
(一)經由數學輔導團推薦學校或由學校自行提出申請。
(二)申請學校校內至少需有兩名領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數學活動師參與計畫。
(三)申請學校可額外另覓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的活動師參與數學營授課,跨校合作。
(四)將於 108 年 6 月 30 日前參與數學活動師培訓,並領有數學活動師證書之教師亦可申請辦理。
(五)申辦日期自 108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至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五點(以郵戳為憑)。
(六)辦理資格經審查後,預計於 108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訊息,請隨時留意(http://www.sdime.ntnu.edu.tw/main.php)。
四、「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暑假班:
(一)名額:每校至多申辦 6 個班次(預定辦理 800 班次)。
(二)研習時間:
1、一般地區學校:分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校至多申辦 6 個班次,每班次辦理半天,授課 2 單元,每單元 1.5 小時,授課時數共 3 小時。每單元 2 位老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享。
2、偏遠地區學校:分國小組中年級、國小組高年級和國中組,每校至多申辦 6 個班次,每班次辦理一天,授課 3 單元,每單元 1.5 小時,授課時數共 4.5 小時。每單元 2 位老師授課(一位主要授課,另一位協同教學),並有義務參與地區性教學研討會進行教學分享。
(三)研習內容:
1、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營所教授之奠基模組(一期、二期、三期皆可)。
2、營隊人數:一般地區學校以每班次 30 人為原則;偏遠地區學校以每班次 15 人為原則。
3、營隊辦理時間: 108 年 7 月 1 日至 108 年 8 月 31 日期間。
4、核銷及其他相關資料(問卷、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上課錄影等資料),請務必於 108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前寄回,始得給予申請營隊相關經費之補助。
五、補助費用:
(一)每校及每位活動師至多申辦 6 個班次為原則(因名額有限,同時也為讓更多活動師有辦理營隊的機會)。
(二)酌予補助授課教師鐘點費(授課教師與協同教學教師)、印刷費、材料費(核實報銷)以及辦理營隊之相關費用;偏遠地區學校另有補助膳費(核實報銷)。
(三)詳細補助、報帳流程資訊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
六、報名方式:
(一)請填寫附件「108 年度辦理好好玩數學活動研習營暑假班」申請表和計畫書。
(二)每一份申請表僅填寫一個組別(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國中組),至多勾選 6 個班次,並搭配一份計畫書(計劃書請依所要申辦的班次填寫相關課程規劃、授課教師及經費預算)。
(三)若要額外申辦其他組別之營隊,請另外填寫第二份申請表及計畫書。
(四)請於 108 年 5 月 3 日(星期五)前下午 5:00 前(以郵戳日期為憑)以紙本掛號郵寄至「11677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 88 號數學館 M103 專任助理 曾筱舒 收」逾期不受理。
七、其他
(一)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1、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電子檔繳交,意見表格式於核定辦理後一併通知或在中心網站下載 http://www.sdime.ntnu.edu.tw/web/super_pages.php?ID=web1&Sn=3)。
2、學生學前問卷、數學營後立即發問卷、數學營延後測問卷(問卷內容於核定辦理後一併寄送)。
3、活動營照片每班次 3~5 張(電子檔繳交)。
4、歡迎寄送研習營學生活動情形之相關錄影電子檔/光碟。
5、研習營申辦學校之數學活動師有義務出席地區性或年度教學研討會,分享辦理好好玩數學營之教學經驗。教學研討會確切辦理時間待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確認後,另行公布。
八、檢附申請辦理「好好玩數學營」暑假班公告、申請表及計畫書 1 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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