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東安國小 107 年 10 月 15 日東小總字第 1070007249 號函辦理。 二、旨揭輔導工作坊辦理時間為 107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一),請各校鼓勵教師踴躍參加,並請至教師研習系統/東安國小報名,參加者及工作人員於說明會是日,在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活動者覈實核給研習時數。 三、隨函檢附本市「108 年度教學卓越獎」輔導計畫及工作坊實施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