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7 年 8 月 28 日臺教師(二)字第 1070143787A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緻師資培育素質,增進國民小學師資類科學生於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學科知能(含國語、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之學習成效,特辦理旨揭評量以利師資培育之大學據以提供增能課程及調整職前培育課程內涵。
三、旨揭評量訂於 107 年 9 月 6 日公告簡章、 107 年 9 月 25 日至 10 月 8 日下午 5 時止受理網路報名, 11 月 10 日及 12 月 15 日進行評量,並於 108 年 1 月 17 日公告成績。
四、旨案電子簡章將公告於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網址: https://tl-assessment.ntcu.edu.tw/),本(107)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請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考。
五、另本學科知能評量因名額有限,如報名者眾,將依下列對象及順位排定應試順序:
(一)刻正修習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在學師資生。
(二)已取得國民小學師資類科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者。
(三)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實習學生。
(四)已取得國民小學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已報名 107 年第二梯次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