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7 年 6 月 6 日南大視訓字第 1070010283 號函辦理。 二、本案北區研習時間及地點: 107 年 7 月 2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50 分至下午 1 時假台北市立啟明學校辦理。 三、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