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福豐國中 107 年 5 月 17 日福國資字第 1070003504 號函辦理。
二、本案活動訊息摘要如下:
(一)時間:107 年 7 月 3 日(星期二)至 7 月 6 日(星期五)共計 4 日,詳細時間請參閱實施計畫課程表。
(二)地點:中原大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 200 號)。
(三)對象:以本市市立國中七至九年級在校學生為主,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條件:
1、通過本市各類資優鑑定之資優學生。
2、通過本市各類藝術才能鑑定之國中學生。
3、擔任學生自治幹部或班級幹部者。
4、各校師長推薦具有領導才能潛質之學生。
(四)活動人數(100 人)
1、每校可薦派至多 3 名學生參加,同時安排 3 名候補學生。
2、若有剩餘名額,候補名單之錄取依照各校報名先後順序遞補,額滿為止。
三、相關報名方式及學習課程內容如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