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 106.12.28 桃教小字第 106010696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講座辦理方式如下: (一)時間: 107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晚上七時至九時。 (二)地點:本校二樓視聽教室。(桃園市蘆竹區南竹路 1 段 100 號)。 (三)講師:吉靜如檢察官。 (四)主題:從兒少危機行為談家長教養策略。 三、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錦興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 2 小時研習時數。 四、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