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教育局 105 年 12 月 14 日桃教小字第 1050100652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講座辦理方式如下: |
(一)時間: 106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七時至九時。 (二)地點:本校三樓視聽中心(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 255 號)。 (三)主講人:台中市何厝國小蔡昌樺主任。 |
(四)講題:老師的最佳拍檔~親師溝通實務分享。 |
三、 | 教師請上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光明國小」登錄報名,全程參與核予 2 小時研習時數。 |
四、 | 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