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106 年 8 月 31 日警署防字第 1060135438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兒童自我保護意識,內政部警政署特辦理旨揭活動,透過多元活動體驗警察工作,並適時教育兒童人身安全觀念及犯罪預防知識,以達到寓教於樂之宣導目的。
三、本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一)活動期程: 106 年 9 月 12 日起至 107 年 1 月 9 日,每月第 2 週及第 4 週星期二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或下午 2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約 2 小時。
(二)活動內容:
1、參加活動之學童,可穿著各式警察制服、騎乘迷你警用機車、製作個人指紋書籤、學習交通規則及簡易防身術等趣味體驗活動。
2、兒童安全故事屋:藉由色彩豐富的童書繪本和生動活潑的情境配音,以說故事之方式傳達婦幼安全觀念。
3、參觀警察史蹟館:介紹警察歷史文物,引導學童認識警察,了解治安工作。
(三)報名資格:國小三年級以下及幼兒園大班學童。另為確保活動品質,請以「班級」為單位進行報名,每場次參加人數上限為 30 位學童。
(四)報名方式:本活動免費報名,為利行政作業,請填寫附表申請書傳真至本署活動小組預約申請,經審查後本署將通知符合資格之學校班級上網登輸報名資訊。
四、本案倘有疑義,請逕洽內政部警政署活動小組,聯絡電話: 02-23212011 ;傳真: 02-23215485 ;電子信箱: kidspolice@npa.gov.tw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 1 段 7 號。
五、檢附「小小警察體驗營」申請書 1 份,電子檔案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npa.gov.tw)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