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4 月 13 日臺教學(二)字第 1060051056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爰訂定旨揭計畫。
三、參加學校請於 106 年 5 月 15 日前將薦送人員清冊、遴薦及具體事蹟表及相關表件,函送本局辦理初審相關事宜。
四、旨揭計畫電子檔請至教育部網站下載運用(路徑:教育部( http://www.edu.tw )/本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資料下載,標題: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