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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臺灣手語教師培訓及認證實施計畫」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8 月 14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5702573 號函辦理。 |
| 二、 | 「臺灣手語」已定為國家語言,依「國家語言發展法」規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自 111 學年度起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開始實施。為賡續培育臺灣手語師資,爰辦理本計畫。 |
| 三、 | 國教署已委請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旨揭計畫,培訓報名日期為自即日起至 115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五),參與培訓之學員符合規定條件者,方可取得臺灣手語教師合格證書。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 (一) | 報名資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殊教育學校)編制內現職正式教師, 1 校以薦派 1 人為原則。 |
| (二) | 報名方式:有意願且符合參訓對象之教師,請填具報名表(實施計畫附件 1 )並至網頁( https://forms.gle/GsXDXCcdbXvgmvYU7 )填寫報名基本資料,經學校核章後於 115 年 9 月 2 日(星期三)前寄(送)達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以利辦理審核及薦派,逾期者恕不受理。 |
| (三) | 公告錄取名單:預計 115 年 9 月 25 日(星期五)前公告,實際公告日詳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首頁最新公告區( https://website.ncyu.edu.tw/cset ),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錄取,未錄取則不另行通知。 |
| (四) | 參與本計畫之現職正式教師,請學校務必依錄取通知及本培訓之課表(含培訓後測驗)本權責給予公(差)假。另,為鼓勵教師參與培訓,國教署將補助參訓教師排代課鐘點費。 |
| 四、 | 對培訓及認證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育教學研究中心),聯絡電話:( 05 ) 2068101 分機 8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