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5 年 5 月 7 日清語研所字第 1159003585 號函辦理。 |
| 二、 |
國立清華大學為落實「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第 12 條之 1 規定,並充實旨揭人員專業知能,提升本土語文教學實習輔導品質,爰辦理本增能課程,相關資訊摘述如下: |
| (一) |
辦理時間: 115 年 8 月 12 日(三)至 8 月 14 日(五)、 8 月 17 日(一)至 8 月 19 日(三)每日 9 時至 16 時 30 分,共計 36 小時。 |
| (二) |
上課地點: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 |
| (三) |
報名資格:有意願擔任教學實習輔導員,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
| 1、 |
對象與年資: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在職教師或本土語教學支援人員,並具本土語 2 年以上教學年資。 |
| 2、 |
語言能力:須具備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或成功大學全民台語認證 B2 (含)以上能力。 |
| 3、 |
中等學校教師及其所屬教學支援人員將優先錄取。 |
| (四) |
報名期間:自 115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 9 時起至 6 月 30 日(星期二)17 時止。 |
| (一) |
證明文件:請於線上報名後 3 日內,將證明文件電子檔寄至本案信箱( cheng_ps@mx.nthu.edu.tw ),郵件主旨請註明「0812~0819 工作坊報名-姓名」。逾期未繳或文件不全者,視同報名未完成,名額將依序遞補。 |
| (二) |
錄取通知:報名截止後將於 7 月 6 日(星期一)前以 E-mail 個別通知。 |
| (三) |
費用負擔:本課程不收取費用,惟參與人員之交通及食宿須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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