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06 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桃園市初複賽實施計畫」辦理。 |
(一) |
報名時間: 10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四)至 105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截止。 |
(二) |
本市初賽時間: 106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一)。 |
(三) |
本市複賽時間: 106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 |
(四) |
北區四城市決賽時間: 106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 |
四、 |
本案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之「多元學習表現」下「才藝表現」項目積分,請本市公私立各國中務必轉知所屬各班學生。 |
五、 |
本案初、複賽及決賽期間,凌雲國中工作人員及本市市立各參賽學校指導教師經學校同意後核給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補助;學校倘須課務排代,請將課表傳真至本局中等教育科(傳真號碼 3367101),並註明研習內容與公文字號,俾憑辦理後續事宜。私立學校請本於權責自行核處。 |
六、 |
如有比賽相關問題,請逕洽凌雲國中教務處鍾雯豐主任、高翊組長(連絡電話: 03-4792604 轉 210 ;電子信箱: mis@lyjh.tyc.edu.tw )。 |
七、 |
檢附「106 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桃園市初複賽實施計畫」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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