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3 年 7 月 22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35804225A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甄選時間及對象如下(餘詳見實施計畫): |
(一) |
表揚對象:近 2 個學年度內( 111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積極推動孝道教育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特教學校及五專)。 |
(二) |
報名時間: 113 年 9 月 25 日(星期三)前完成報名作業。 |
(三) |
評審標準:孝道教育推動所達成之具體績效( 30%)、孝道教育推動之創新與特色( 25%)、孝道教育推動之實際案例( 10%)、孝道教育推動之校內外資源整合與運用( 20%)、 3 年內師生參與本署辦理之孝道教育系列競賽甄選及及推廣活動情形( 15%)。 |
(四) |
評審作業:由國教署聘請孝道教育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選。 |
(五) |
獲獎學校除頒贈獎座及標章,另於 114 年度核發新臺幣 3 萬元獎勵金供學校運用於孝道教育相關教學、推展活動。 |
三、 |
獲獎學校將公告於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網站;頒獎日期與地點另行公告辦理,詳見該中心官網最新消息。 |
四、 |
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國教署孝道教育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
(二) |
聯絡電話:( 07 ) 7613875 轉 504 。 |
(三) |
電子信箱: 499@tea.nknush.kh.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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