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7 月 6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50093307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微調後課表如附件,參加人員公(差)假請學校本權責卓處。 三、研習班錄取對象以正式教師優先,正式教師以外人員採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如遇報名人數超額,承辦單位有權提前關閉報名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