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0 月 31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149518A 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臺灣手語教師課程教學專業知能及技能,深化教師專業內涵,提升臺灣手語教學品質,爰辦理本年度臺灣手語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
(一) |
參加對象:已通過臺灣手語培訓及通過訓後測驗且領有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編制內的現職教師。 111 學年度第 2 學期有授課之人員務必參加。 |
(二) |
研習時間: 111 年 12 月 3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10 分。上午為臺灣手語—課程教學中的擴充延伸、下午為臺灣手語—課程教學中的溝通與互動。 |
(三) |
研習地點:採線上視訊進行。完成報名者,於研習前 3 日以電子郵件通知線上課程網址連結。 |
(五) |
參與研習教師之服務學校,請惠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給研習時數 6 小時。 |
(六) |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委託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辦理之「109-112 年度臺灣手語教材編輯、審查等其他配套籌備工作實施計畫」經費支應。 |
四、 |
請各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已通過臺灣手語培訓及通過訓後測驗且領有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編制內的現職教師踴躍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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