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 111 年 7 月 6 日桃教特字第 11100617371 號函暨青溪國小同年月 15 日青小輔字第 1110005403 號函辦理。 |
(一) |
時間及地點: 111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至 8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假青溪國小辦理。 |
1、 |
報名資格: 111 學年度就讀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三、四年級,通過本市一般智能及創造能力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或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 |
2、 |
名額:正取 30 人(超過上限依錄取原則順序篩選)。 |
2、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1 年 8 月 3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止,當日下午 4 時於青溪國小校網首頁公告錄取名單。 |
(1) |
111 學年度未安置資優資源班三年級資賦優異學生(優先錄取)。 |
(2) |
111 學年度未安置資優資源班四年級資賦優異學生。 |
(5) |
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或傑出等之具體資料者。 |
三、 |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 1 份;詳情請參閱附件,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青溪國小輔導室(聯絡電話: 03-3347883 分機 610 、 612 )。 |
四、 |
本案請各校將實施計畫公告於學校首頁週知,俾使本市親師生充分知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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