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 月 13 日臺教學(二)字第 1110002303A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國內公私立各級學校學生社團關注海洋議題,發展海洋社團,辦理海洋活動,海委會特訂定旨揭補助原則。 三、貴校學生社團如符合旨揭原則有關創社、社務活動或公共活動費等需求,可向海委會提出經費申請,該會將視年度 預算、所報計畫及相關佐證資料審酌補助。 四、檢附旨揭補助原則總說明、補助原則全文及相關申請文件表格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