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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以下簡稱衛生局) 114 年 10 月 17 日桃衛疾字第 1140093674 號函及衛生局 114 年度流感疫苗接種工作計畫辦理。
二、經查流感疫苗已有多年使用經驗,政府採購之公費流感疫 苗均為不活化疫苗,且各廠牌均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 管理署查驗登記,保護力與副作用視為相同,安全無虞並 可提供良好保護力,爰建議符合接種對象者應接種任一符 合仿單適用年齡之流感疫苗。本年度提供 5 廠牌流感疫苗,其中賽諾菲、 GSK 與東洋 3 廠牌可供 6 個月以上至 3 歲以下幼兒接種,衛生局將依轄區各類公費對象需求調整配送廠牌及數量,請各幼托機構協助宣導接種流感疫苗的重要性及安全性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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