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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 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大溪區各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招募一案,敬請貴機關(學校)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報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並惠予協助公告轉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 115 年 3 月 2 日府民自字第 1150051993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選舉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決議,定於 115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本區預計設置約 73 間投開票所,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爰請貴機關(校)轉知所屬,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參加之工作人員依行政院 72 年...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函轉國立清華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領導與評鑑中心辦理「115 年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招生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5 年 3 月 10 日清教科字第 1159001833 號函辦理。
二、本課程安排採同步線上講座及實作練習進行,並邀請全國知名學者組成指導教授群,透過完整紮實的輔導練習及模擬面試,提供全方位的教育理論與實務課程,以多面向學習強化擔任校長之實力。
三、報名日自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26 日(招收 15 名,額滿為止)。另招生簡章及報名表可逕行至國立清華大學-教學單位-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最新消息下載 (網址:https://delt.site.nthu.edu.t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本公所為辦理「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敬請貴機關學校惠予推薦、轉知及鼓勵所屬員工及其親友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稱中選會) 115 年 2 月 26 日中選
務字第 1153150033 號函(如附件 1)及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5 年 3 月 3 日桃選一字第 1150000200 號函辦理。
二、依中選會上開來函意旨, 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 1 天。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於選舉票數量為 5 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 4,100 元、主任監察員 3,350 元、管理員為 2,700 元、監察員 2,400 元、預備員...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本校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領導與評鑑中心辦理「115 年中小學教育菁英專業培育班」(詳如說明),敬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所屬教育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本課程安排採同步線上講座及實作練習進行,並邀請全國知名學者組成指導教授群,透過完整紮實的輔導練習及模擬面試,提供全方位的教育理論與實務課程,以多面向學習強化擔任校長之實力。
二、即日起開始報名至 115 年 3 月 26 日(招收 15 名,額滿為止)。
三、檢附招生簡章及報名表各 1 份,下載網址: https://delt.site.nthu.edu.tw/p/406-1129-261954,r1.php?Lang=zhtw (國立清華大學-教...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3 月 5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522 號函及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辦理國教署學前教育組相關業務,將於 115 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教師至國教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族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 3 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以具有相關教育行...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為辦理「桃園市 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需,敬請貴機關踴躍推薦所屬人員擔任本區選務工作人員,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5 年 3 月 3 日桃選一字第 1150000200 號辦理。
二、旨揭選舉訂於 115 年 11 月 28 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58 條、第 59 條規定,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及三分之一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採最廣義認定),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敬請貴機關鼓勵所屬公教人員踴躍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四、參加旨案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 1 天;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為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 3,700 元、主... 觀看完整文章
主旨:檢送本校產學暨推廣處「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招生簡章,敬請惠予公告,並鼓勵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1 月 28 日桃教中字第 1150007278 號函辦理,同意完成本校 115 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培育班學員參加本市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得於資積分數上採計進修分數,每修畢 6 學分加 2 分,最高採計 8 分。
二、為協助卓越的老師早日邁向校長、主任之路,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產學暨推廣處共同規劃開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暨主任培育班,修習本學分班所開設課程之學員,於參加本校教育研究所入學考試錄取後,得依規定酌予抵免相關課程學分,最高可抵免 12 學...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