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安國小109學年度「小書製作比賽」活動計畫
一、依據: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增置國民中小學圖書館閱讀推動教師計畫」辦理。
2. 桃園市109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新桃園」閱讀教育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的:
1.鼓勵學生藉由閱讀,創作屬於個人的故事或觀察筆記。
2.體驗手腦並用的創作喜悅,加深學生思考能力。
三、作品格式:
1.作品規格:八格書、翻花書、手提包書……均可,書本大小以不超過A4為原則。
2.材料(教務處提供每生一張8開圖畫紙)、頁數、文體(國、英、閩)不拘,自由發揮創作。
3.可組合各種媒材,但不得整份作品均以列印形式輸出。
4.每件作品作者以一人為限。
5.參賽作品需具原創性並遵守智慧財產權,不得抄襲,否則取消參賽或獎勵資格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比賽辦法:
1.參加對象:三~六年級學生。
2.選拔方式:各參賽學生自本辦法公布後開始小書製作,初賽由各班級任老師評選,選出各班優秀作品前三名送交教務處參加學年複賽,擇優選出前三名及佳作二名。
3.送件日期:109年11/23~11/27下班前。
4.送件地點:教務處 設備組。
5.評選日期:109年12月02日(三)。
6.評選方式:聘請校內語文及美勞專長老師擔任評審委員。
7.評選標準:內容佔70﹪、版面設計佔10﹪、創意佔10﹪、其他佔10﹪。
五、展覽日期:110年03月01日(一)至03月26日(五)。
六、展出地點:圖書館。
七、獎勵與表揚:⑴各學年第一名1人,獲得圖書禮券300元及獎狀一張;
第二名2人,獲得圖書禮券200元及獎狀一張;
第三名2人,獲得圖書禮券100元及獎狀一張;
佳作2人,獲得獎狀一張;
⑵擇優錄取,得增減名額。
八、經費來源:由校內相關經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