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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安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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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主任 - 舊資料-研習進修 | 2019-10-06 | 點閱數: 45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9 月 27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80140050 號函辦理。
二、為激勵教師自主進行專業發展活動,培訓各類專業回饋人才並強化教師之服務表現,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 108 年度講師新訓課程特色,將因應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針對「素養導向課程」需求,設計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之探究課程,以增加教師素養導向課程之設計能力。
四、旨揭培訓計畫重點如下:
(一)培訓辦理期程: 108 年 11 月至 108 年 12 月。
(二)培訓課程分 9 類 12 科目,本市每一科目至多推薦 2 名,每科目班級人數上限為 30 人,未達 10 人取消開課,推薦資格如下:
1、中小學教師具有對應評鑑人員/專業回饋人才之進階證書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2、中小學教師具有國教輔導團員、 super 教師、薪傳教師、推動課程教學相關社群領導人之資格。
3、中小學教師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至府或全國性教學獎項或其他經教育部核可計畫認證者。
4、大學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三)本次培訓除完成研習、試講外,需提交作業並經審核通過後始取得講師資格,並請講師協助本市推動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相關課程。
五、貴校符合資格之教師倘有意願參加旨揭培訓,請填具講師培訓報名表於 108 年 10 月 16 日前連同佐證資料(請轉換為 PDF 檔案格式)一併寄至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ta101714@simes.tyc.edu.tw)審查。
六、相關問題請洽本案專任助理: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林昱丞先生,( 02 ) 7734-1228 。
七、檢附旨揭計畫及報名表各 1 份。

  • 報名表.docx
    1) 報名表.docx
  • 實施計畫.pdf
    2) 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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