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 106 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創造力暨科學教育實施計畫辦理暨依據本局 106 年 5 月 5 日桃教小字第 1060034748 號函續辦。
二、本案為喚起學生對環境的關心,關懷自己的家鄉、社區、地理環境的發展,用攝影記錄方式關懷周圍環境的點滴,特辦理此競賽。
三、本案競賽方式、時間與地點摘錄(請詳參計畫內容)如下:
(一)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1 隊至多 3 名)。
(二)報名及交件時間:請填寫報名表於 106 年 7 月 12 日前傳真至內壢國中(320 桃園市中壢區復華一街 108 號)教務處彙整;影片作品請於 106 年 11 月 6 日前以光碟存檔,郵寄或親送至該校教務處,同時繳交「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三)競賽注意事項:
1、影片主題不限,命名請以探討本市因工業、經濟發展所產生的環保議題並尋求解決為方向。
2、影片長度限為 8 至 10 分鐘。
3、影片比例: 16:9 。
4、影片格式: avi 或 mp4 。
5、影片旁白及字幕:需有旁白介紹,字幕請以標楷體製作。
(四)評選標準:將聘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評分,評選標準以整體表現 40%、主題傳達 30%、創意性 20%及技巧呈現 10%。
(五)成績公告:評審結果將於 106 年 11 月 24 日公布於內壢國中網站(網址: http://www.nljh.tyc.edu.tw)。
四、獎勵:
(一)作品經評審後擇優頒發學生團體第一名 1 部,頒予獎狀 1 紙及獎金 6,000 元;第二名 2 部,頒予獎狀 1 紙及獎金 3,000 元;第三名 3 部,頒予獎狀 1 紙及獎金 2,000 元。
(二)依「桃園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規定,核敘獲獎團隊之指導教師核予第一名嘉獎 2 次,第二名嘉獎 1 次,第三名獎狀 1 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