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收件時間: 104 年 11 月 9 日(週一)至 11 月 30 日(週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請將作品親送或郵寄至「33053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21 號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請註明「第十屆桃園全國春聯書法比賽」作品。
活動詳細資訊請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http://www.tyccc.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