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自 115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起,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定期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補假事宜一案,業經行政院同意准予補假 2 日,請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踴躍參加選務工作,請查照。 說明: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 115 年 8 月 12 日中選務字第 1150023938 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