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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有關銓敘部建置「公務人員退休所得重審後實發金額試算器」,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亦可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 115 年 7 月 22 日臺教人(四)字第 1150074766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影本 1 份。
二、另依來函說明,旨揭系統試算之退休金實發金額僅供參考,實際發放金額仍以發放機關發給之金額為準;退休教職員對試算結果如有疑義,請各校確認實發金額無誤後,向其妥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