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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桃園市第 11 屆公教人員桌球錦標賽實施計畫」1 份,請查照並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為促進本府同仁身心健康、提倡運動風氣,並培養團隊精神,特舉辦旨揭賽事。
二、本屆賽事規劃內容如下:
(一)比賽時間: 115 年 9 月 12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至下午 6 時。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體育館(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 38 號)。
(三)組隊方式暨參加資格:
1、公務人員組:
(1)由本府各一級機關(含所屬)、區公所(復興區含代表會)、事業機構、本府退休人員協會、本市議會及本市審計處組隊參賽,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 1 隊;惟上屆參賽隊伍依成績結果屬本屆甲、乙組隊伍者,不受上開隊數限制。其中原住民族行政局、法務局、客家事務局、青年事務局及婦幼發展局,得聯合組隊,或併同府本部、新聞處、秘書處、人事處、主計處及政風處合組市府聯隊。
(2)參賽選手以編制內現職人員、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測量助理、駐衛警察、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本府退休人員協會隊伍參賽選手,以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本市議會及本市審計處退休公教人員為限。
2、教職員組:
(1)以行政區劃分,各區公所得分別組男、女子隊伍各 1 隊。
(2)參賽選手以各區轄內之市立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技工、工友、聘僱人員、職務代理人、按月計酬之約用人員為限,不含替代役、代理(課)教師、實習教師。
(3)本市立各級學校專任職員,得選擇參加服務學校所在之區公所公務人員組或教職員組,惟不得重複參加;另市立幼兒園教職員納入教育局,參加公務人員組。
三、本屆賽事採線上報名,請欲參加之機關(構)及團體按隊伍至報名網站填報(網址: https://mkez.tw/ty ),如需更改報名資料,請於 115 年 8 月 14 日(星期五)報名截止日前逕至報名網站修改填報。
四、本屆賽事工作會議暨領隊會議訂於 115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假本府 13 樓 1301 會議室召開,會上就各分組隊伍舉行電腦抽籤,請參賽機關(構)及團體派員參加。
五、公務人員組之參賽隊伍,所需經費由各機關自理;至教職員組,所需經費由各區公所自「各區辦理全民運動會」預算內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