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5 年 5 月 4 日清語研所字第 1159003455 號函辦理。 |
| 二、 |
清華大學為提升教師本土語言教學能力與信心,強化以本土語進行學科教學之知能,特規劃辦理 36 小時《閩南語雙語教學研習課程》。 |
| 三、 |
辦理日期: 115 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10 日、 7 月 13 日至 7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共計 6 日。 |
| 四、 |
辦理地點:清華大學南大校區(新竹市南大路 521 號)行政大樓 1311 教室。 |
| 六、 |
報名期間: 115 年 5 月 18 日至 6 月 18 日。 |
| (一) |
對象:具教師證之中等以下在職教師(不含代課及教學支援人員)。 |
| 1、 |
第一順位:中等學校教師,依序錄取具台語中高級(B2)以上、中級(B1)以上認證者。 |
| 2、 |
第二順位:國民小學教師,依序錄取具台語中高級(B2)以上、中級(B1)以上認證者。 |
| (一) |
報名者須於線上報名後 3 日內,將教師證、語言檢定證明、在職證明等 3 份文件掃描檔寄至本案信箱 cheng_ps@mx.nthu.edu.tw ,郵件主旨註明「0708~0715 研習報名—【姓名】」。未依限繳交證明文件者視同報名未完成,名額由候補者依序遞補。 |
| (二) |
錄取通知將於 6 月 23 日以 E-mail 通知。 |
| (三) |
本課程為實體課程,無須費用,惟交通、食宿請自理。 |
| (四) |
為確保學習成效, 4 類課程各須達三分之二以上參與時數,方能核發時數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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