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海外臺灣學校 115 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聯合公告簡章」及聯絡人資訊各 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10 日臺教文(二)字第 1150024835 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
(一)馬來西亞吉隆坡臺校:高中部 2 名(數學、化學、英文、國文、生活科技科、資訊科技等科別擇優錄取)。
(二)印尼泗水臺校:小學部 1 名(須擔任導師)。
(三)印尼雅加達臺校:高中部主任 1 名、高中物理、地理,或公民等科目擇優錄取 1 名。
三、旨揭商借教師期間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6 年 7 月 31 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