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五人制足球錦標賽暨 115 年全民運動會五人制足球代表隊選拔賽」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 115 年 1 月 21 日桃體總字第 1150000081 號函暨所屬足球委員會同年月日桃體足字第 1150001001 號函辦理。 |
| 1、 |
社會組、高中組:桃園市立龍興國民中學(桃園市中壢區龍勇路 100 號)。 |
| 2、 |
國中組、國小組:龍潭區北二高橋下足球場(桃園市龍潭區新龍路 137 巷口)。 |
| 1、 |
社會組、高中組: 115 年 2 月 7 日至 10 日(共計 4 天)。 |
| 2、 |
國中組、國小高年級組: 115 年 4 月 23 日至 26 日(共計 4 天)。 |
| 3、 |
國小組: 115 年 5 月 8 日至 12 日(共計 5 天)。 |
| 1、 |
社會組、高中組: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 25 日下午 4 時止。 |
| 2、 |
國中組、國小組: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8 日下午 4 時止。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足球委員會(高淑霞副總幹事,電話: 03-32558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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