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水上救生運動錦標賽暨 115 年全民運動會水上救生代表隊選拔賽」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 115 年 1 月 14 日桃體總字第 1150000056 號函暨所屬水上救生運動委員會 115 年 1 月 14 日桃體總水救運委字第 114000114 號函辦理。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5 年 2 月 7 日(星期六),中原大學游泳池(桃園市中壢區新中北路 249 巷)。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 28 日截止,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報名表及保險名冊( E-mail : m13m1313@hotmail.com )。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水上救生運動委員會(楊世章總幹事,電話: 09393546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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