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民俗體育錦標賽暨 115 年全民運動會民俗體育代表隊選拔賽」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 115 年 1 月 5 日桃園市民俗體育委員會第 1150105001 號函辦理。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5 年 3 月 14 日(星期六),桃園市北門國民小學活動中心(桃園市桃園區正康三街 139 號)。 |
| (二) |
報名時間及方式: 115 年 2 月 23 日起至同年 3 月 6 日下午 5 點止,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 E-mail : jshsieh0525@gmail.com )並繳交報名費用。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民俗體育委員會(謝志昕主任,電話: 03-3250959 轉 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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