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射箭錦標賽暨 115 年全民運動會原野射箭代表隊選拔賽」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 114 年 12 月 22 日桃體總字第 1140001120 號函暨所屬射箭委員會同年月 18 日桃箭字第 1140012 號函辦理。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5 年 2 月 5 日至 8 日(共計 4 天),假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 609 號)。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 23 日止,逕至桃園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 240-1 號)現場報名,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 E-mail : abc116318@yfms.tyc.edu.tw )。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射箭委員會(溫雅雲老師,電話: 09268209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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