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健美健身錦標賽暨 115 年全民運動會健美代表隊選拔賽」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 114 年 12 月 5 日健美協正字第 11412002 號函辦理。 |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一) | 比賽日期及地點: 115 年 3 月 21 日(星期六),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體育館(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 8 號)。 |
| (二)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15 年 3 月 6 日截止,請逕至桃園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網站線上填寫 Google 表單( https://reurl.cc/pK98X4 ),並轉帳繳交報名費用。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四、 | 有關賽事最新競賽規程請逕至本局網站( http://www.dst.tycg.gov.tw )-活動訊息區查閱。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健美委員會(范姜群卉小姐,電話: 0917520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