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 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手球錦標賽暨 115 年全民運動會沙灘手球代表隊選拔賽」 |
| 一、 |
依據桃園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 114 年 12 月 8 日桃體手字第 114028 號函辦理。 |
| 二、 |
社會甲組同為 115 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組別,各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 1、 |
社會甲組: 115 年 3 月 7 日(星期六)。 |
| 2、 |
其餘各組: 115 年 5 月 23 日、 24 日(星期六、日)。 |
| (二)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新明國民小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 97 號)。 |
| (三) |
報名方式: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報名表( E-mail : a0956131858@gmail.com )。 |
| 1、 |
社會甲組: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5 日止,並將選手戶籍謄本於 115 年 3 月 2 日下午 4 時前寄(送)至新明國小徐師斌總幹事收。 |
| 2、 |
其餘各組: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8 日止。 |
| 三、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 五、 |
本案相關資訊請逕洽桃園市體育總會手球委員會(徐師斌總幹事,電話: 09561318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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