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12 年 12 月 21 日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2 年 12 月 21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31483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