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 112 年至 115 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增列「臨時人員」為適用對象,相關訊息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2 年 9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120021265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二、有關本方案變更適用對象等相關資訊,業已公告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最新消息、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公務福利 e 化平台及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https://www.fubon.com/hwc);洽詢電話: 0809-01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