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2 年度本市公務人員協會團體傷害保險,由新光產物保險公司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本市公務人員協會 112 年 8 月 22 日桃市公協字第 1120000076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