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台灣急救教育推廣與諮詢中心 111 年 8 月 12 日(111)臺急 中字第 04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請詳閱簡章後於該中心網站(http://www.cpr.org.tw/)上報名,說明如下:
(一)簡章:該中心網站首頁/指導員/指導員訓練辦法處查 詢。
(二)報名:該中心網站首頁/指導員/指導員課程查詢處查 詢。
三、通過該課程後,將由該中心核發台灣急教育推廣與諮詢中 心「基本救命術指導員(BLS Instructor)」 證書,有效期 間 2 年。
四、本局同意核予本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請貴校依權責辦理相關事宜。
五、本案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中心錢承辦人,電話: 02- 25330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