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知「各機關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職務一覽表」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 111 年 5 月 31 日修正發布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 年 5 月 31 日總處培字第 1113026640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