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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5-19 | 點閱數: 192

主旨:函轉有關 111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徵求監試委員一案,請協助轉知貴屬有意參加監試工作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5 月 10 日臺教師(四)字第 1112602064 號函辦理。
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考區試務中心設置原則規定辦理:「本考試監試委員之遴聘,以聘請該分區試場所在之公務機關公務員及各級學校教職員或退休公教人員為原則。」,本次考試另設有防疫及隔離試場,歡迎具護理背景人員參與。
三、考試日期: 111 年 6 月 4 日(星期六), 1 日。
四、考試地點及考試節次:如附件 1 。
五、防疫作業:
(一)須完整接種 COVID-19 疫苗 3 劑且滿 14 天(以考試日 6 月 4 日為基準,至遲應於 5 月 21 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為原則;僅接種 COVID-19 疫苗 2 劑且滿 14 天(以考試日 6 月 4 日為基準,至遲應於 5 月 21 日(含)前完成接種疫苗)者,須提供考前 48 小時篩檢(含家用快篩)或 PCR 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所有監試委員進入考場時,請配合佩戴口罩、量測體溫並填報且繳交「健康關懷問卷」。
六、考試當天提供午餐,統一由各校試務中心代購。
七、有意擔任本考試監試委員者,請先確認考試當日無其他要事後逕洽考(分)區承辦學校(地址及聯繫方式如附件 2 ),並請務必屆時到場擔任監試委員及出席相關說明會議。
八、倘有任何試務問題請逕洽本考試試務行政組杜亭樺小姐(聯繫電話: 02-27321104 分機 85083 或 02-2732-3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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