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銓敘部函知考試院、行政院民國 111 年 2 月 16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 說明:依銓敘部 111 年 2 月 18 日部管四字第 111542701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考試院、行政院令、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影本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