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 110 年全國性公民投票選務人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協勤民力 COVID-19 公費疫苗優先接種事宜一案,請貴機關、學校協助轉知已完成報名之同仁儘速至「COVI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並預約接種,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 110 年 8 月 10 日桃選一字第 1100000931 號函辦理。
二、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建議將 110 年公民投票選務人員、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及協勤民力納入 COⅥD-19 疫苗公費優先接種對象一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函略以,國內公費 COⅥD-19 疫苗之各類實施對象及優先順序,係經「衛生褔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ⅠP)」審酌國內外之疫情趨勢、各類對象感染風險、維持國家醫療照護與防疫量能、社會運作及我國防疫安全等因素研訂,並因應疫情趨勢及疫苗可供應量滾動式調整。囿於疫苗可供應量仍然有限,現階段以維持既有接種對象為原則,另自本年 7 月 13 日起,已開放 18 歲(含)以上民眾進行接種意願登記。爰此,請旨揭人員逕至「COⅥD-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並依簡訊通知登錄預約接種。
三、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10 年 8 月 2 日肺中指字第 1100032569 號函及中央選舉委員會 110 年 8 月 6 日中選務字第 1100025165 號函影本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