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跆委會 110 年 8 月 24 日桃體跆爐字第 022 號及桃園市教育局 110 年 5 月 19 日桃體競字第 1100005901I 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賽事原訂 110 年 6 月 11 日至 13 日假本市平鎮高中辦理,跆委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現況,爰變更賽事至 110 年 9 月 25 日至 27 日假楊梅高中辦理。
三、 為因應近期我國疫情現況,旨揭賽事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本府防疫政策滾動式調整,倘有延後或取消辦理,將於本局官網公告周知。
四、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