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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3-08-02 | 點閱數: 77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12 年 7 月 31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121021417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相關內容如下:
(一)    申請資格:
1、    授課教師需取得該中心所培訓相關課程之證書。
2、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亮點基地計畫的培訓、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15 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
(二)    申請時間: 112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至 112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五點,截止前需完成掃瞄申請表及計畫書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三)    申請方式:
1、    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報系統: https://teach.k12ea.gov.tw/(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
2、    使用教育雲端帳號登入註冊後提出申請,以中年級(三、四年級)、高年級(五、六年級)或國中組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之班級數提出申請。
3、    申請計畫書皆須經申請人及校長簽章,並於 112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掃瞄上傳至計畫填報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4、    相關申請經審查後,預計 112 年 8 月 28 日及 9 月 18 日,於該中心網站公告核定通過名單。
(四)    數學奠基進教室入班教學實作:
1、    授課方式:須符合每班上滿兩個單元或以上之教學實作。
2、    授課內容:以數學奠基進教室、數學奠基活動、素養包、微課程之微型活動、素養評量或獨立探索等由該中心研發之模組為授課內容,教學實作可由授課教師依現場情境來做調整。
3、    辦理期程: 112 年 8 月 30 日至 113 年 1 月 19 日止。
(五)    補助費用:
1、    教學實作主要補助教具費、印刷費、諮詢(撰稿)費;但獨立探索,僅提供印刷費及諮詢(撰稿)費;微課程之補助事項請見申請表。
2、    教具費補助:大班補助 2,250 元(兩單元,每單元為 1125 元),小班補助 1,125 元(兩單元,每單元四捨五入後為 563 元)(16 人以上為大班, 15 人以下為小班),以單元數計算。
3、    印刷費補助:大班補助 300 元,小班補助 150 元(16 人以上為大班, 15 人以下為小班),以每班次計算。
4、    雜費:視實際需求,可由教具費及印刷費勻支,上限不得逾 8%,核銷事項詳見報帳手冊。
5、    諮詢(撰稿)費:每班填寫一份諮詢報告,每份補助 1,000 元,諮詢內容包含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結果分析及學生學習成效諮詢。
6、    活動辦理完後兩週內,將相關領據連同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寄回核銷,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7、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及學生拍攝同意書為必要繳交之資料,若無填寫完整,則不予補助上述相關經費。
(六)    注意事項:
1、    活動結束後應繳交資料:
(1)    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學生拍攝同意書(電子檔繳交)。
(2)    學生學前問卷、立即測問卷 (紙本繳交)。
(3)    活動照片每班 5 張(可檢附於學生學習成效諮詢意見表以電子檔繳交)。
2、    將擇部分申請通過學校,安排委員至辦理學校進行訪視,另行聯繫通知。
(七)    如有停辦情形,請提前來電或以電子郵件告知承辦人員。
(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保留最終錄取名單權利,如有任何異動或相關資訊,將公告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s://www.ime.ntnu.edu.tw/),請隨時留意。
三、    檢附來文、申請計畫及申請公告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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