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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輔導組 - 一般公告 | 2019-08-12 | 點閱數: 360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08 年度「我和我的孩子」手冊推廣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推廣「我和我的孩子」手冊,培養教師運用手冊教材之能力,以協助家長運用手冊檢視親子互動方式及了解自我親職教育的需求,促進良性親子互動關係,強化家長親職教育知能。
三、旨揭計畫辦理事項摘要如下:
(一)「我和我的孩子」手冊推廣說明會:
1、說明會係為協助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推動及運用「我和我的孩子」手冊教材,透過推廣說明會增進教師專業知能,培養運用教材之能力。
2、實施對象及人數:本年度欲申請「我和我的孩子」手冊進行親職教育推廣或有意願瞭解「我和我的孩子」手冊教材內涵及推廣方式之學校及幼兒園承辦人員,每校至多 2 名教師參加,名額以 40 名為限。
3、說明會辦理日期: 108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 30 分至中午 12 時 20 分。
4、參加說明會之教師於辦理期間,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原則下,准予公(差)假登記。
5、全程參加本案說明會者同意核予教師進修研習時數 4 小時。
6、請於 108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一)前,填妥說明會報名表並核章後以 E-mail 或傳真方式回覆,並請來電確認完成報名。
(二)學校及幼兒園申請「我和我的孩子」手冊進行親職教育推廣:
1、申請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公立幼兒園,預計核定 15 所小學及 10 所幼兒園申請。
2、申請份數:每所小學至多可申請「我和我的孩子」低、中、高年級手冊各 60 冊,每所幼兒園至多可申請「我和我的孩子」幼兒篇 20 冊。
3、申請方式:請有意願推廣之學校及幼兒園於 108 年 9 月 6 日前,填妥申請表核章後傳真至本中心申請;以參加說明會之申請學校及幼兒園優先核定,續依傳真先後順序至額滿為止。本中心將於 108 年 9 月 11 日公告申請核定名單。
四、檢附 108 年度「我和我的孩子」手冊推廣活動實施計畫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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