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局 110 年度「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人才庫培訓課程」實施計畫辦理。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各國高、中、小學務、輔導人員及桃園律師公會律師,由各校及本市律師公會薦派,須完成調查報告並通過審查之學員方得授予完訓證書。。 |
(二) |
線上研習日期: 110 年 8 月 4 日(星期三)起至 8 月 11 日(星期三)止。 |
三、 |
請各校參訓人員即日起至 8 月 3 日(星期二)前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經國國中報名;另桃園律師公會請將報名表(如附件 2)E-MAIL 至教育局承辦人信箱(6015@mail.tyc.edu.tw),經學校及律師公會薦派參訓人員請核予公假登記。 |
四、 |
本案全程參訓者將核予 12 小時研習時數;另完成調查報告並及格者,本局授予完訓證書,並列冊至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人才庫。 |
五、 |
本案研習人員務必於研習後撰寫調查報告,並於 110 年 8 月 16 日(星期一)前將調查報告電子檔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 6015@mail.tyc.edu.tw(檔名註明:校名及姓名,例如:調查報告經國國中-陳大明),經專家審查通過後始取得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人才庫初階研習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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