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辦理「110 年度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計畫」之計畫申 |
一、 |
依據國教署 110 年 1 月 7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00640 號函辦理。 |
二、 |
配合行政院推動「向海致敬」政策,為鼓勵國人「淨海、知海、近海、進海」,強化國中小學生參與各項海洋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引發學生熱愛海洋之情操,增進學生探索海洋知識的興趣,進而善待海洋、珍惜海洋資源,提升國中小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爰辦理本計畫。 |
三、 |
計畫執行期程自 110 年 3 月 15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建議規劃方向如下:依據地方特有之海洋環境資源,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參與之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提供相關支持及協助。 |
四、 |
本案之補助原則以每班次經費不超過新臺幣 3 萬元為原則,每班次參與人數建議 20 至 50 人(偏遠地區學校不限),補助項目包含出席費、講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印刷費、資料蒐集費、膳費、國內旅費、租車費、保險費及雜支等。 |
五、 |
請貴校於 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前將計畫書核章後(免備文)逕送桃園市海洋資源中心永安國小( 327 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西路二段 1320 號)提出申請;另併同將計畫書電子檔寄至永安國小電子郵件信箱( ocean@mail.yaes.tyc.edu.tw )。 |
七、 |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吳小姐(02)2462-2192 轉 1248 ; E-mail : ntoups12@email.ntou.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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